蒙臺梭利方法是全面的,旨在發展整個孩子。這個方法的基礎是相信孩子從出生到六歲(從幼兒園到接收)的早期階段是他們學習能力最強的時期。六歲到十二歲之間是蒙臺梭利教學法的第二階段,這段經歷不僅會塑造他們的知識和技能,還會塑造他們在余生中學習的態度。
托兒所和學校獲得了英國蒙臺梭利機構——ME(UK) 和 MEAB 的認可。教師通過指導和支持學習過程來證明對蒙臺梭利原則的忠誠,並確保自由在明確的範圍內發展。孩子們在垂直小組中以自己的節奏學習,無論是單獨學習還是協作學習,都有時間反思和發揮創造力。這促進了社會化、尊重並讓孩子們在學校的小社會中與他人和諧相處。
目標是讓孩子感到安全、安心和自信。讓他們成為足智多謀的人,發揮他們的學術、創造力、身體、社交和精神潛力。學校是一個培育環境,同齡人、年幼的孩子和成年人之間的關系是積極的。與父母的有效夥伴關系和面對面的交流表明了支持孩子整體福祉的共同承諾。孩子們有成功的機會,他們的貢獻受到歡迎,他們的個性受到尊重。
通過對學習和行為的高期望,孩子們受到挑戰和啟發,成為最好的自己。積極促進禮貌、體貼、寬容和尊重,成為學校、當地社區和更廣闊世界的重要成員。最終使孩子們能夠成長為快樂的終身學習者,他們準備好迎接未來的挑戰。